Wednesday, March 25, 2009

瑜伽

我爱瑜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每一次瑜伽过后,总有一股清新的感觉。我喜欢在瑜伽班认识的JR所说的:“Yoga is not just yoga, it is a journey.” 没错,瑜伽真的可以带领你到达另一个桃花源。

我无法用文字形容瑜伽的奥妙,而你或许会觉得我形容的有些夸张,有些言过其实,但这纯粹是瑜伽给我个人的感觉,让我觉得它不仅仅是伸展身体部位的一种运动,更隐隐带给我人生的智慧。

我相信多数人都知道人类的大脑还有好大一部分是直到生命终结时都没有被开发的,即便是爱因斯坦死时,据说脑部的开发程度也不过是百分之十而已,有人将此归咎于人类的进化度慢。或许吧!我总觉得人有无限的可能,而智慧更是一些庸庸碌碌的人在一生中难得的礼物。

为什么呢?我想人们都在忙碌地追求吧!追求爱情、金钱、名利、地位、梦想……所以我说庸庸碌碌。这不禁让我想起纽约街头车来人往的繁忙街道,衣着笔挺的人们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人,快速并有节奏地往前走,对于身边忙忙碌碌的过路人视而不见,对于耳边扰扰嚷嚷的声音听而不闻。他们在和时间赛跑,他们在努力追求着自己梦,或者是别人的梦。

就在如此忙碌且庸碌的追求过程当中,很多时候人们难免忽略了更高层次的心灵需求。甚至到头来,他们忘了最初的追求目的,忘了自己要的是什么,有甚者更忘了自己是谁。我们常常看见在那霓虹灯闪烁的花花世界,在那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有太多太多的人忘了初衷,可悲的是最后才发现自己要的其实一直都在身边静静地等着,而不是那遥不可及的“梦”。

听起来好可怕噢!你是否是其中一个?会不会有一天,你早上醒来对着镜子,突然发现镜子里反映出的“你”好陌生?会不会有一天,临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突然觉得自己这一生白活了?会不会当那一天来临时,一切都太迟了?

我在危言耸听吗?不是的,你当然可以不听,只是我在想,如果我能在我有限的人生里将遗憾减到最低,那不是很好吗?我和其他人一样,我也有我的梦,我也迫不及待要实现我的梦。只是我不希望在我追求的过程当中,有一天竟迷失了最初的自己。

在这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瑜伽就像是能净化人心的一股清流。她让你倾听自己呼吸的声音,她让你在忙碌得昏天暗地的生活中,静下心来倾听自己心灵深处的声音。你记不记得你最后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是在什么时候?你记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至少那么一次认真并清楚地听听自己的呼吸?你可曾留意过自己呼吸的规律?而你知不知道透过这些小小的举动,你便可以开始进入冥想状态?你又知不知道冥想后你的智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增长了?

这就是目前为止我在瑜伽班所获得的益处,而我相信瑜伽所能带给我的远不止于此。我曾经在临行美国以前在马六甲学了大概一个月,然后在新泽西学了大概六个月,停了大概一年多,如今又有缘回到瑜伽的怀抱,得享更高层次的心灵享受。我常说自己是幸运的,我依然觉得如此。我更觉得,如果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很多时候我们其实有能力去改变成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价值观。然后发现,其实人生可以很美好。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我的这一天

今天一大早起床,就到法院去排队,为自己三个月前所犯下的愚蠢错误负责。

三个月前因为驾车时不专心,竟然笨得在有至少有四台相机的马路口不小心闯了红灯!闪光灯闪起的那一霎那,我的脑袋“嗡”地一响,下一秒只能猛捶方向盘。这里的相机可是高科技,连我的“玉容”都照得一清二楚,还寄了连环照给我为证,让你想赖都赖不掉!原本罚单寄来了就想还钱了事,可是听了不该听的朋友的忠告,就想着上法院和法官求情,看看可不可以减价。就这样,我花了整个早上的时间,连班也没法上,结果不但没有预期的减价,竟然还要多还六十美元的过堂费!气煞我也!真的好呕气,好火大哦!该死该死该死!

发现自己最近的生活似乎过得越来越糜烂,所以我决定做些有意义的事来提高自己的生活素质,或至少有推动力以及有益身心的活动。我发觉自己几乎从来不运动,这真是不好的现象。所以我就开始做了些网上调查,然后到LA Fitness去,很快就被他们说服加入成为会员之一,然后又到一家瑜伽中心作了实地查看。结果发现,瑜伽始终是我的最爱。我不是没给健身中心一定的机会,只是不适合终究是不适合,无谓勉强吧!结果选择了我始终最爱的--瑜伽!美国保护消费者法令真好,虽然在LA Fitness付了钱,也去了一天,不过只要在五天之内,我可以随时取消并取得已经付了的全部费用。

这星期六得上一整天的traffic school,就选择在这个星期天开始我期待已久的瑜伽班吧!

Tuesday, March 3, 2009

懒人诗

春天不是读书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天一去冬来到
收拾书包好过年


每当得做功课和应付考试时,这首诗总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在脑海里。然后好想念给完全听不懂中文的教授们听……

Sunday, March 1, 2009

春天

初来到美国的时候,真的有点不习惯。马来西亚特别的地方就是365天,天天都是夏天。家乡的气候四季如夏,一件背心一条短裤就可以出门了。在这里可不一样!

记得在2006年11月27日大概中午时分,我抵达纽约。在那里,虽然艳阳高照,却是冷得要命。穿上一层层的衣服,厚厚的冬装,当寒风吹来时还是忍不住打颤。走出JFK机场,已经是下午3点30分,天却已经灰暗。后来到新泽西,那里的气候和纽约是差不了多少。我记得我在新泽西的日子,吃了就睡,睡了就吃;吃了再睡,不然就是上网,追连续剧……哇,现在想起来都还是一阵心惊!这么年轻就过着这么颓废的日子。这样冬眠的日子,使得我当时的体重高达118磅,而且是无论如何也瘦不下来,并持续增长,好吓人!当后来的体重是104时,我回想当时肥胖的身子,真想昏倒!

辗转一年多以前来到加州,虽然没有纽约一带如此寒冷的天气,可是晚上的温度也在华氏40度上下(差不多接近摄氏0度)。就因为想着在这里没有东北一带那么冷,所以到今天为止我都没为自己预备厚厚的外套,导致每天晚上出门时都冷得发抖。

春、夏、秋、冬,这四个季节都有不同的喜爱者。在我还没有真正体验过四季时,我“以为”我最喜欢的季节会是秋天,甚至是冬天。我说以为,因为我身在马来西亚,对于四季,只能借助电影、照片,或是文字的描绘,去憧憬、去想象。也或许当时的我正处于青春期多愁善感的阶段,所以当时的喜好也比较有所不同。

当时的我认为我会喜欢冬天,是因为我喜欢那种自然界的雪,铺天盖地的落下来,使得大地万物都被遮盖住。映入眼帘的,只是白茫茫一片。天地之间好静好静,静得可以让我忘了繁华的尘世,静静地享受与自然界静心交流的时刻。我觉得我会喜欢秋天,因为很多秋季的照片都拍得好美好美。在我的世界里,植物的颜色似乎只有青绿色,或枯死后的褐色,甚至黑色。可是秋天却像个浪漫的艺术家,能神奇地使这唯一颜色,变成了红色、黄色等等的美妙色彩。我认为秋天是浪漫的,好像很多唯美的爱情故事都会在这个季节发生。

后来我发现,原来我最喜欢的,是春天。春天的美好真的深深感动了我,她没有夏天的炎热,不似秋天的萧条,更没有冬天的严寒。当天地万物都在沉睡着,她悄悄地到来,然后用她温暖的风,再次唤醒大地。你会看见在昨天还是光秃秃的树木,在今天醒来时已经盟上了满满的芽,再隔一天,却是绿叶映然了。原本毫无生气的大地,也在一夜之间冒出色彩缤纷的小花儿。你会听见鸟叫声,还有各种属于自然界独特的声音。就在那一霎那,我发现春天像是生命的赐予者,她的到来,让这沉睡的万物再次醒过来,处处都是生机。春天,象征着年轻的生命,一切才正要开始呢!而这四个季节的体验,我在东北一带时才真正经历,比如新泽西、纽约、华盛顿DC等。由于加州的气候一年四季温差不会太大,所以体会反而不深。当然,我还是喜欢其他的三个季节,只是不如春天所能带给我的震撼和惊喜。在任何一个拥有四季的地带,你会更惊叹自然界的伟大以及人类的渺小;你会更震慑自然界的美丽以及人类的庸俗;你会期待自然界带给你的惊喜,却也同时害怕人类的力量无法阻挡霎时之间的强大能量。

看来寒冷的冬天真的要过去了,天气渐渐温暖起来。今天的天气真好,吃过了早餐就到HUNTINGTON海边骑脚踏车。好久都不曾这样了,以懒惰出名的我终于选择在这个好天气的周末对自己好一点,到美美的海滩去接触大自然。看来喜爱大自然的人绝不止少数,大家都选在这美丽的日子出游。海边满满的人,不过没关系,我反正不和他们争地方。戴上耳机,我就悠游自在地骑着我的铁马,边吹海风便欣赏音乐往远处骑去。渐骑渐远,后来才知道我总共骑了整整八英里!也就是接近13公里吧!对于不爱运动的我来说,还是有相当的成就感。

下星期的我,估计将会好忙。除了要应付期中考,还要加班。现在的我原本该为下星期的忙碌铺路,而不是悠哉悠闲地写BLOG!可是为了美丽的春天,在这忙里偷闲的一天悄悄留下小小的印记也应该值得吧,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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